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

癌症病人的生活照顧補助

二、 殘障福利資源

領有殘障手冊者,可享有殘障福利措施,包括輔助器材(輪椅、助聽器、助行器、氣墊床…等)費用補助,及享有減稅優待、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。設籍台北市一年以上者,依殘障等級,可領殘障生活津貼。殘障鑑定須由醫院主治醫師做鑑定,須準備之資料為:

(一) 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斷証明書
(二)戶口名簿影印本。
(三) 相片四張。

備齊以上資料,至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殘障鑑定表,交由病患之主治醫師作鑑定,將醫師鑑定結果交由醫院社福室(部)寄縣市政府或區公所,由縣市政府或區公所審核,審核通過即會通知請領殘障手冊。 

三、 安寧療護、居家護理、在宅服務之補助:

()安寧療護:為了使癌症末期病患減輕病痛,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,許多醫院設有安寧病房,給予癌症病患身心完整療護。目前健保特約醫院如台大、馬偕、榮總、慈濟、耕莘醫院等,皆設有安寧病房。可直接洽詢以上醫院,了解就醫方法

(二)居家護理:如果癌症病人身上帶有鼻胃管、尿管、氣切管等,須居家照護,家屬可洽詢居住附近醫院是否有居家護理服務。居家護理是由醫院派居家護理師至家中為病患做基本護理工作,並且教導家屬如何照顧病患,使病患擁有比較舒適的生活品質。居家護理費用可由健保給付,家屬只需要負擔車馬費。

(三)在宅服務:癌症病患的照顧者極為辛苦,如果需要有人協助,獲得稍許休息的機會,可申請在宅服務員到家中照顧病人,或作家事、購物等服務,以減輕照顧的負擔。可洽該縣市社會局(科),查詢是否有提供這項服務。

四、情緒壓力抒解

癌症病患的情緒及壓力抒解,可至各醫院社福室(部),尋求社工人員協助。社會上也有許多心理工作室、協談中心等,提供各種課程、成長團體、諮商等,來協助解決這方面的問題。

以上提供癌症患者可資運用的社會資源,希望癌症者獲得更多的協助與照顧。也希望政府能更重視癌症患者的人權,提供更多的照顧與福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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